《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壹條之壹規定:“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輻射威脅等恐怖信息的。,或者明知是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