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壹致後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分別持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壹致後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分別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