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規定:
屍檢規則(衛生部)
第八條病理解剖或法醫解剖應在壹個月內向委托單位出具診斷報告...
另壹個:
1.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零四條公安機關有權決定對死因不明的屍體進行屍檢,並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2.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
第壹百九十九條為了確定死亡原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解剖或者開棺檢驗,並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在屍檢通知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絕到場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不影響屍檢或者開棺檢驗,但應當在屍檢通知書中註明。對於身份不明的屍體,無法通知死者家屬的,應當在筆錄中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