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冒用的居民身份證的,“處二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這樣可以懲罰妳,不要說別人自願,要麽是自己的身份證,要麽就是“冒用”。
其次,如果妳說的是實話,那要看妳被處罰的法律法規。如果沒有適用法律(罰款過高),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