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的上限
禁止收購以確保對目標股東的公平性。
設立申購上限是為了保證公平,維護股東利益。
任何人不得獲得上述有表決權股份的相關權益
發行資本的20%的最低限額
個人購買者持有的有表決權的股份不得超過全部投入資本的20%。
任何人不得獲得以下有表決權股份的相關權益
將壹個人的持股增加到20%到90%之間的任何百分比
個人購買者不得購買任何能使其權益達到總額20%至90%的股票。(也就是說,如果買入這只股票後,這個人持有的總量在20%-90%之間,那麽這只股票就不允許買入。)
s606中的禁令不適用於90%以上相關的人
有表決權股份的權益
s606中提到的限制不適用於持股超過90%的個人。
門檻是基於相關利益,而不是基於所有權
上面說的上限是基於股權,而不是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