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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被四個人打了,我用水果刀劃傷了其中兩個人。我的合法行為受到了審判

1.如果不是私了,法院最後會怎麽判決?我應該付多少錢?

和解了就不打官司了。至於賠償多少,妳只要按照私下的要求付給對方就行了。

2.這真的是刑事案件嗎?還是刑事加民事?

造成對方輕傷,如果不構成正當防衛,則構成故意傷害。達成和解的,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當然,如果被追究刑事責任,不影響對方主張民事賠償,對方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3.如果法院最後判給我賠償,我賠不起怎麽辦?

如果妳無力支付,對方可以提起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後,妳可以隨時強制執行妳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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