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事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法律客觀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