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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給的權力?

法律分析: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所以權力本質上是人民賦予的,只是以法律的形式表現出來。法律對任何國家機關都有明確的規定,國家機關的權力也體現在法律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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