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授犯罪方法罪的主客體是:1。主體是壹般主體,指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2.客體是社會治安秩序和可能被進壹步侵害的某種社會關系;3.主觀是有意的;4.客觀上講,是傳授犯罪方法的行為,即通過語言、文字、動作或者其他方法向他人傳授特定的實施犯罪的經驗和技巧的行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沒有故意陷害,但是誣告、陷害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