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九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者取得外國國籍的,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國公民,經申請批準,可以退出中國國籍:
1.外國人的近親屬;
第二,定居國外;
3.還有其他正當理由。
第十壹條申請退出中國國籍被批準的,即喪失中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