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在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2、按時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認真審議議案、報告等問題,發表意見,並做好會議期間的工作。
3、積極參加統壹組織的視察、專題調研、執法檢查等履職活動,加強履職學習和調研,不斷提高代表履職能力。
4.同原選區選民或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
5.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廉潔自律,公道正派,勤勉盡責。
6.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可能包括經濟責任、個人責任和法律責任,如言論自由豁免和對人身自由的特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