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林諾夫斯基被稱為現代法律人類學第壹人有兩個原因:
壹是大膽地將田野工作和功能主義引入法律人類學,極大地豐富了這壹新興學科的研究方法,為後來的法律人類學家提供了至關重要的研究思路,為這壹學科的快速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是通過對原始部落的實地考察,運用功能主義分析的方法,提出原始社會不僅有習俗,還有法律(包括刑法和民法),駁斥了早期法律人類學家“原始社會只有習俗沒有法律”的錯誤觀點,確立了原始社會的“非國家法律觀”,為霍伯等學者深入研究原始社會的法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其內容是規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