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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惡意串通的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惡意串通也叫惡意共謀。是指雙方在經營活動中,以損害他人利益為目的的欺詐違法行為。認定惡意串通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四條和第壹百六十四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五十四條* *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六十四條* *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職責,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與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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