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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勞動關系的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確認勞動關系的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可以通過以下證據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

(壹)繳費憑證或記錄(工資花名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文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聘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4)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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