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是指將他人作品竊取為己有,完全抄襲他人作品,並以同樣的使用方式對其形式或內容進行壹定程度的改變的行為。是對他人著作權的嚴重侵犯,在著作權審判實踐中也很難認定。
抄襲是指剽竊(他人的思想或文字);采用(創造的產品)而不告知其來源。他的壹部學術著作被公然剽竊,並以縮略形式出版。
因為抄襲只有在發表後才產生侵權後果,也就是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抄襲通常被稱為發表抄襲。著作權法保護原創作品,但不要求是原創作品。作品雖有雷同,但如果是作者完全獨立創作的,則不能認定為抄襲。
作者利用另壹部作品所反映的主題、主旨、觀點、思想進行新的發展,使得新作與原作有所不同,所以《妻子的謊言》不算抄襲,希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