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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被起訴,法院傳票會寄到家裏還是單位?

法律分析: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辦公室、收發室、值班室等的負責人。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簽名或者蓋章。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留置送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七條傳票、通知書等訴訟文書應當向受送達人本人送達;如果我不在,我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人或者單位負責人收取。受送達人本人或者代理人拒絕接收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受送達人可以邀請他的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說明情況,把文書留在他的住處,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送達日期,受送達人簽收,即表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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