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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請給出法律依據。

城市居民和農村農民的劃分沒有法律依據。在過去的計劃經濟時代,我國實行二元制的時候,也是專指擁有城市戶口,享有糧油肉配給和征兵權利的居民,即擁有城市定量戶口的居民,也稱為“公民”。如果妳在工礦企業工作,妳就被稱為“城市工人”。與城鎮居民相對應的是具有農村戶口,主要從事農業生產、種植、養殖、漁業的勞動者,所以又稱為“農民”、“村民”、“村民”、“漁民”。如果妳在城鎮或工礦企業工作,妳就被稱為“農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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