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管;(二)按照檢查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檢查機關關於接待來訪人員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檢查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