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指的是他在司法考試培訓中的“如何”,那無疑是非常好的,有獨特的方法。如果妳指的是他在民法上的學習成績,我只能說,當壹個大學老師追求商業金錢的時候,不要對他的學習成績要求太高。
李建偉先生是唯壹能真正讓我理解民法各種規定背後的邏輯的老師。從事法學考試教學20余年,是法學考試領域的資深人士。孟憲貴是他的博士生。?
去年,《李建偉民法六十講》更名為《民法精讀課》,李建偉教授堅持用紙筆批改。即使現代辦公軟件讓書籍的寫作和編輯變得更加容易,但對他來說,用指尖的筆和紙在紙上自由圈出更加準確高效,他也壹直堅持著自己的“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