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勞動關系和承包關系的途徑:有勞動合同或工資支付憑證、社保繳納記錄、單位考勤記錄等材料,可以認定勞動關系;如果有合同,可以認定為合同關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 *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分別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承包包括加工、定制、修理、復制、測試和檢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71條壹般包括標的物、數量、質量、報酬、締約方式、提供材料、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