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機制,確保監督平臺相關信息對公眾透明可見,建立健全制度和規範,確保檢察監督平臺運行管理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3.最後,加強人員培訓和能力建設,提高檢察監管平臺的專業水平和運營能力,培養專業技術人員和監管人員,提供持續培訓和學習機會,不斷提高監管平臺的綜合能力和應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