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道路安全設施建設,為行人提供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
組織道路交通工程專家、道路交通管理專家、經濟專家、法律專家等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跨學科研究,加強道路安全設施建設,為行人提供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
2.完善交通法規,整頓車況?
交通法規的完善還應組織道路交通管理專家、交通工程專家、法律專家等開展同樣的研究,為機動車駕駛人制定科學嚴謹的交通規則和駕駛規則,規範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行為。在防止堵車方面,可以有以下幾類:各種路口附近五米內禁止停車;交通警察糾正違章時,應將違章車輛停放在不妨礙正常交通的路邊;車輛通過路口時,前車離開路口前,即使是綠燈也不允許進入路口,以免信號變化時影響橫向車輛的正常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