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公益訴訟辦案指揮中心:統壹管理公益訴訟線索,辦理大案要案,統壹調配力量,形成了以公益訴訟檢察線為主線,刑事、民事、行政檢察等其他線壹起抓的良好局面。
2.整合現有車站、分局執法力量和資源:組建統壹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和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權、監督檢查權,以鎮(街道)名義開展執法工作,實現“壹套班子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