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含義:
立在墳墓前或後的紀念碑,刻有死者的姓名、經歷和事跡。人類為逝者安葬之地而制作的壹種紀念載體,壹般由石材制成,也有木質、金屬材質等材質。中國古代的“墓而不墳”只是埋在地下,地表沒有任何標誌。後來有壹個墳,地上堆著土,還有壹個墓碑。人死後,如果要建墓,大多都要有墓誌銘。墓誌銘壹般記載姓名、籍貫、功績、卒年、立碑人姓名以及與死者的關系。寫碑文要對逝者充滿敬意和感情。民國二十二年《河南同治睢縣采訪稿·袁可立墓碑》說:“袁尚書可立墓碑壹座,位於睢州之南,劉店村之東。碑高八尺,仍稱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