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四十條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該單位和有關當局投訴。
第五十二條婦女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經濟困難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婦女,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三條婦女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婦女組織投訴,婦女組織應當維護被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並有權要求和協助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調查處理。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法調查處理並給予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