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地稅征收部門的解釋,“三費”是指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和工會經費;
“兩項基金”是指防洪保障基金和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
按照個人所得稅扣除辦法的解釋,“三項費用兩項基金”是:養老、醫療、失業、住房公積金和人民教育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