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三亞正常產假是幾天?

三亞正常產假是幾天?

法律分析:三亞產假規定:1,基本產假98天,其中產前假15天。2.分娩時如遇難產,可增加產假15天。3、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產假。4.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的,給予42天產假。5.晚育人數將增加15天。6.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可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 上一篇:想把日語和法學結合起來,應該選擇哪個領域的法學?國內有哪些大學擅長這個領域?
  • 下一篇:如何確定商業詆毀的賠償金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