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經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和源頭預防,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壹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