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品房認購書是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預先簽訂的合同,預先約定了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具有法律效力。簽訂認購書後,賣方在沒有違法、違約或欺詐等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的情況下,必須買房。如果買受人因自身原因不買房,構成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出賣人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壹方違約損害對方人身權益和財產權利的,受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第458條因契約關系等產生的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用途、收益和違約責任按照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上一篇:山西大學法律職業學院簡介下一篇:上海浦東新隔離政策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