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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產權40年後該怎麽辦?我需要付多少錢?

法律分析:要看當地的法律法規。房屋所有權包括兩部分: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有40年、50年或70年不等。期滿後,可再次繳納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壹般商業地產商鋪的產權是40年。40年後要交契稅等壹些稅,這個店鋪可以繼續持有。也就是說,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我們只有使用權。商鋪40年是指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到期只是土地租賃時間,不是房產。屆時,我們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收回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壹條到期。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利益需要,國家不批準其續期申請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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