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圖網查詢,商業用地產權滿40年後,可依法續期,繼續使用土地;因城市建設或其他政府行為需要拆遷房屋、收回土地的,按照相關拆遷管理辦法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359條相關規定,查詢顯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自動續期。續展費的繳納或者減繳,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應當依法辦理。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的權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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