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別行政區仍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壹部分,是中央人民政府統壹領導下的壹個地方行政區域。
2.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
3.特別行政區現行的社會制度、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可以長期保持。憲法是根本法,鞏固和確認了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制度。現在憲法在行政區域劃分中提出特別行政區,無疑說明了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存在另壹種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壹條?國家在必要時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具體情況以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