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集團是在統壹管理的基礎上,由若幹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組成的經濟聯合組織。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聯合、成員企業的獨立法人地位和集團的統壹管理是企業集團的三個基本法律特征。2.企業集團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企業組成的聯合組織,集團內所有企業在經濟上接受集團的統壹領導和管理。3.企業集團是以資本為聯結紐帶,以母公司、子公司、投資公司等成員為主體,以相同的章程為基礎組建的具有壹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4、企業集團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接受統壹管理的企業。企業集團本身不是民事法律主體,而是企業聯合關系的形象描述。
上一篇:商業匯票的最長付款期限不得超過。下一篇:法律調整的對象是什麽來劃分部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