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律訴訟分為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以民事訴訟為例,民事訴訟的流程: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通知當事人在7日內交納訴訟費,交納後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如不服駁回起訴決定,應在10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法院受理後,在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對方,對方在15日內回復,並通知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作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執行。3.提前三天通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地點和承辦人;案件的公開審理將提前3天宣布。4.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退出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條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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