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公司對其債務負全部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如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的獨立地位和有限責任,致使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受到嚴重損害時,股東才可能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作為法人的責任壹般包括:
1.民事責任:公司不經營或者破產,法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行政責任:法人超出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向登記主管機關和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變更或者終止時未及時申請登記和公告,可能受到行政處分。
3.刑事責任: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金融詐騙、銷售偽劣商品等案件,法人構成相應犯罪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的風險。
綜上所述,起訴公司時,壹般是公司法人承擔責任,股東個人不承擔直接責任,除非有特殊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文章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