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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贍養費的程序

法律分析:1,起草申訴書;2.準備訴訟所需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訴狀和證據;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訴訟;5.法院受理贍養費訴訟後,應當在法定時間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向雙方發送傳票;7.開庭;8.法院通知收到判決書;9.決定是上訴還是進入執行階段。需要註意的是,如果提起訴訟追討贍養費,應將所有子女列為* * *共同被告,由法院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67條,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的權利。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第37條父母、子女、配偶等。對被監護人負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的,被人民法院取消監護人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義務。

第壹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不適用訴訟時效: (壹)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權利人、登記的動產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的;(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或者扶養費的;(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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