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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簽署的協議壹般在法律上生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享有自願簽訂協議的權利,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不存在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的,協議合法有效。

法律分析

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但如果有第三方見證或公證,協議會更具有法律效力,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原則上,只要不違反相關規定,個人簽訂的協議都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違反了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是雙方協商壹致形成的,合同的內容由雙方約定。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壹般來說,如果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生效時間或生效條件,則合同在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而不是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當然,如果合同中有明確約定以當事人簽字蓋章為生效條件的,則以約定為準。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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