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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動合同的意義和好處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最有利證據,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佳規範。所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維護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有很大的作用。大家要及時要求用人單位與自己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工資、崗位、期限、工時制度等主要條款;其次,要避免簽訂空白勞動合同,否則壹旦用人單位改變約定條件,將不利條件寫入勞動合同,勞動者將處於不利地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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