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戶持產權證原件和業主身份證原件向供熱總公司客服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停止供熱業務登記表;
2.客戶申請停暖的房屋不存在拖欠采暖費的情況;
3.客戶應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支付停供工時及相關費用;
4.供熱客戶申請停供的房屋都需要停止供熱;
5.供熱設施周圍有裝修或其他障礙物的客戶必須自行拆除;
6.停止供應後,不影響其他客戶供暖;
7、在規定的時限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申請停暖需要註意什麽?
1.停止的有效期為壹個供熱年。如果該報前幾年已經停辦,需要繼續停報的,需要重新辦理停報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停駛手續的,按溫馨處理;
2、因住戶原因無法拆除、堵塞用熱設施,未辦理報告的;
3.報告期內,因凍裂漏水造成的壹切損失均由報告戶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