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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和印章與簽名的法律區別

總的來說,三者效果相同。

簽名和印章應該同時具備還是其中壹個可以認定為有效。

簽字,意思是簽字和蓋章是並列關系,只有簽字和蓋章都有的情況下,協議才能生效。

簽字或蓋章是壹種選擇關系,即簽字、蓋章或兩者同時可用。這三種情況對於合同的成立具有同樣的意義。

擴展數據:

簽名是指簽名和印章的統稱。即加蓋當事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它的作用意味著雙重保險。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1995年5月1995日通過了簽字蓋章的概念。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內容如下:第七條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

使用票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章,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匯票上的簽名應當是當事人的真實姓名。根據簽名的性質,可以分為法人印章和自然人印章。

參考資料:

簽名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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