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前官員的禮遇是指韓國法律界的壹個潛規則,是指法官、檢察官、政府部門高官離職後跳槽到律師事務所或大型企業擔任律師、顧問,享受與在職期間相同的待遇。
前韓國官員的禮遇
“前官之禮”是韓國特有的官場文化,尤其是在韓國法律界。據統計,在提交給大法院的民事案件中,大法院不經審理駁回案件的平均比率為65%。
但如果案件由前大法官的律師處理,案件駁回率大幅下降,僅為6.6%。韓國法律界有壹種說法,擔任法官的高官只要在律師選書上蓋個章,就能拿到3000萬韓元。
有律師表示,“前官員禮遇”實際上是離任法官、檢察官與在職法官、檢察官“合作”的腐敗行為。韓國行政安全部3月7日表示,將修改公職人員道德法。
離職後兩年內,四級以上公務員即使通過政府倫理委員會審批,到相關私企、律所就業,也會公示該公務員此前所屬政府機關、就業單位的名稱和職級,杜絕“前官後禮”的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