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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如何避免學生傷害事故?

學生安全不僅是所有老師的責任,也是校長的責任。需要避免以下情況:

1,強化門衛職責,與門衛簽訂協議,實行獎罰制度,壹個階段沒有責任就相應采取壹定的獎勵制度。

2.加強車輛駕駛管理。除特種車輛(如送水、送菜、送垃圾等)外,其他所有車輛禁止在教學和活動區行駛。

3.嚴禁學生購買和攜帶具有危險因素的玩具和物品到學校。學生必須佩戴校牌才能進入學校。

4.放學後實行清場制度,由行政值班人員、值班教師、值班學生護送學生出校門,確保每壹個學生安全離校。

還應該註意的是,校園欺淩:

壹般情況下,孩子可以向路人呼救,用異常動作引起周圍人的註意。如果遇到校園欺淩事件,無論遇到什麽樣的恐嚇,壹定要告訴父母和老師,不要讓自己受到身體和心理的創傷。

當壹個人遇到突發的欺淩情況時,應該盡快走開。通常施虐者只是借機發泄自己的不快。如果妳不回應,對方往往會不再糾纏。

除了孩子在校園生活中的巧妙回避,家長還需要教會孩子自尊和自我保護。有些家長在家裏壓抑孩子的自尊心,要求孩子盲目服從。這樣的孩子在學校很可能被欺負。所以家長要教會孩子勇敢面對欺淩,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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