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僅僅是因為外國的簽證沒有補辦或者沒有回國而繼續留在國內,那麽所謂的遣返,只會迫使妳離開這個國家,回到自己的國家。後果只會阻礙妳再次來到這個國家,壹至五年內不準入境,但在妳的國家不會有太大影響;
2.但如果在外國因違法被遣返,將面臨遣返,同時會被強制出境,甚至接受刑事處罰,後果嚴重。
被送回家的條件:
1.被判處限期出境,未在限期內出境的;
2.有禁止進入的情形;
3.非法居留和非法就業;
4.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驅逐出境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外國人在下列任何情況下都可能被驅逐出境:
(壹)被責令限期出境,未在限期內出境的;
(二)被拒絕入境的;
(三)非法居留和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驅逐出境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的其他境外人員,可以依法驅逐出境。被驅逐出境者自驅逐出境之日起0至5年內不得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