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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多少可以定義為老賴。

欠款的多少和能不能算老賴沒有關系。老賴是指根據生效法律裁判文書仍拒不履行義務的義務人,該義務人因拒不履行義務而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老賴是個不守信用的人,跟錢的多少無關,跟行為有關。老賴也被稱為失信被執行人,會受到壹些信用的懲罰,比如被限制高消費、不能辦理金融信貸業務等。

其實理論上只要負債1毛,就可以成為老賴,因為成為老賴和負債金額沒有必然關系,只是要走法律程序,納入失信人員登記系統。這就是老賴說的那句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第壹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壹)有能力履行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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