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屬於勞動爭議,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勞動主管部門投訴,申請勞動調解或仲裁。《勞動法》規定的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第七十七條勞動爭議的處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員工向用人單位索要工資並被毆打,員工可以選擇報警。如果員工嚴重受傷,他可以要求雇主賠償他的損失。
法律客觀性: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未支付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2)《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進行調查。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