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行為涉及的法律法規主要有《民法典》(2020年生效)、《合同法》、《借款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是具體的法律法規:
1.《民法典》第1376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貨幣債務的,債權人有權要求履行。”
2.《合同法》第九十壹條第壹款規定:“當事人壹方違反合同規定或者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履行責任、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解除合同等。”
3.《借款合同法》第十壹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償還借款。借款人逾期不還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逾期利息。”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可以在交易所法網站上查詢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案例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民法典、合同法、訴訟法等法律法規,
借款人和借款人應按合同履行義務。如果壹方不按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還款,就構成違約。債權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歸還借款、支付逾期利息、承擔訴訟費用等。如果違約達到壹定數額,歸還借款的義務就可能轉化為刑事責任,構成騙取財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