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妳不還妳欠的錢,妳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會強制妳還。2.法院執行的前提是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可以通過調查查明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法院找不到被執行人的財產,就無法執行。此時,申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如果申請人無法提供財產線索,法院將終止執行程序,在現有財產即將發放時恢復執行。3.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不執行的,申請人可以請求上壹級法院糾正;或者向上壹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675條借款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的司法解釋第三條債務利息加倍計算,至被執行人履行完畢之日止;被執行人分期履行的,相應債務的雙倍利息計算至每次履行完畢之日。人民法院轉移或者支取被執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紅利等財產的,相應債務加倍部分的利息計算至轉移、支取之日;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被執行人財產或者以實物清償債務的,從交易裁定或者清償裁定生效之日起計算;人民法院以其他方式變更被執行人財產價值的,以財產變更完成之日為準。生效法律文書中止或暫緩執行期間和再審中止執行期間,未經被執行人申請,不計算雙倍債務部分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