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罪的法律認定:1。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願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屬於強奸罪。2.本罪侵犯了婦女不可侵犯的性權利(又稱貞操權),即婦女根據自己的意誌決定正當性行為的權利。犯罪的目標是壹個女人。3.強奸罪客觀上必須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壹)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或者強奸幼女的;(四)輪奸二人以上的;(五)強奸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對幼女造成傷害的;(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