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侵占他人土地問題,答案如下:非法侵占他人土地建住宅屬於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可以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石場澗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新增建設用地。對非法占地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法律客觀性: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或者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壹方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