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侵犯名譽權的法律責任

侵犯名譽權的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包括:

(1)停止侵權行為;

(2)排除障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返工和更換;

(7)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壹)賠禮道歉。

法律對懲罰性賠償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第壹千條行為人因侵害人格權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應當與該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範圍相稱。

行為人拒絕承擔前款規定的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報紙、網絡等媒體上發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書,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承擔。

第壹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誹謗的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名譽、才能、信用的社會評價。

  • 上一篇:為什麽趵突泉的魚那麽肥?景區保安:饅頭太多了!遊客該不該餵?
  • 下一篇:清朝轟動壹時的招魂案結局如何,連國王都親自審判?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